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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发布,将具备北斗定位功能
来源: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 | 2025-01-13

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部署,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本质安全水平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、应急管理部、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(GB 17761—2024,以下简称新标准),已于20241231日正式发布,将于202591日实施,旧版标准(GB 17761—2018)将被替代。 

  本次发布的新标准: 

  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; 

  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.5% 

  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等要求; 

  完善了电池组、控制器、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; 

  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; 

  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 

  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; 

  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、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; 

  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; 

  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鼓励安装后视镜; 

  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,并在铭牌、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。 

  新标准实施后,将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,减少交通事故风险,有效防范非法改装,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,更好满足消费者日常使用需求。 

  据了解,新标准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:在2025831日及之前,企业既可以按照旧标准生产,也可以按照新标准生产;202591日以后,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。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,可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,借助以旧换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换代。 

编辑:周雁